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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要求做好今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最大限度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 优先保证国家“十五”重点项目单位人才需求
2001-04-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周晓曲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日电今天从人事部获悉,人事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毕业生资源的余缺调剂,促进人才资源在产业、地区间的合理分布;最大限度地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优先保证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承担国家“十五”期间重点建设和科研项目的单位人才需求;积极支持和帮助非国有单位接收所需的毕业生;积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所需的社会化服务。为此,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今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人事部门要把接收毕业生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调整人才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毕业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市县乡机构改革在搞好人员定岗分流的同时,应尽量吸收优秀毕业生补充空缺岗位,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要按照《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有计划地把在农村基层锻炼合格的毕业生选拔充实到乡镇机关。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保证国家重点加强的部门、行业的需要。各级人事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要求,特别是要优先保证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承担国家“十五”期间重点建设和科研项目的单位,以及国家重点加强的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及航空、航天等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切实解决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遇到的各种问题,积极支持和帮助其接收所需的毕业生。同时,人事部门要积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所需的社会化服务,解除其后顾之忧。西部地区要依托西部开发重点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制定吸引毕业生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满足西部地区对毕业生的需求。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的作用,指导和推动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通知强调,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市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特别以招聘毕业生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市场,严肃查处以赢利为目的,搞虚假招聘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接收协议,切实维护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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